涉嫌假冒“龙口粉丝”标识,重庆一副食经营部被查获
“你经营部销售的‘龙刃粉丝’涉嫌假冒‘龙口粉丝’标识,请你配合调查。”近日,重庆市铜梁区一家副食经营部涉嫌销售冒牌粉丝,被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查获。
据了解,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这家副食经营部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经销的“龙口粉丝”包装有异样,经仔细辨认,才发现是“龙刃粉丝”。“龙刃粉丝”4个字呈竖式排列,“刃”字左侧的那一个点极小,而勾的笔画又和左侧的一撇离得很近,字体字形非常像个“口”字。若不仔细查看,很容易将“龙刃粉丝”误认为“龙口粉丝”。
执法人员认为该副食经营部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规定,依法将涉案的“龙刃粉丝”进行查扣,共计10件72公斤,货值金额850元。
该副食经营部负责人陈某在接受调查时称,这批“龙刃粉丝”是2月26日从重庆市江津区的一家食品公司购进的,当时他没有仔细查验,以为是“龙口粉丝”。他总共购进了38件(每件60小包),每件价格为66元,总货值2508元,直到被查处,已销售28件,还有10件没有销售出去。
记者看到,每件“龙刃粉丝”都用一个蛇皮袋装着,上面写有“正宗承宜特产龙刃粉丝”等字样。每小包背面标签则写有“品名:龙刃粉丝;制造商:商丘市睢阳区优胜粉丝厂”等字样。而上述“龙刃粉丝”字体字形均仿冒“龙口粉丝”字体字形。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正宗的“龙口粉丝”是山东省烟台市特产,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而被查处的“龙刃粉丝”产地为河南商丘,其字体字形仿冒“龙口粉丝”字体字形,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目前,该案仍在查处之中,相关线索已移交至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调查。
标签: 龙刃粉丝 涉嫌假冒 龙口粉丝 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阅读
-
涉嫌假冒“龙口粉丝”标识,重庆一副食...
你经营部销售的‘龙刃粉丝’涉嫌假冒‘龙口粉丝&rsq... -
“最接近母乳的奶粉”,雅士利公司被罚2...
雅士利国际婴幼儿营养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士利公司)因在瑞哺... -
中国移动积分商城用积分+现金购物价格比...
中国移动公司的话费积分,能在中国移动APP的积分商城兑换或购买商品... -
猪肉、蔬菜价格上涨!上周重庆生活必需...
4月6日,重庆市商务委发布重点监测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周(3月28日... -
清明小长假,餐饮老字号线上销售同比增...
清明小长假恰逢赏春好时节,随着迎春花、玉兰花、桃花相继开放,不... -
北京消费季主题活动精彩纷呈,应季商品...
今年清明假期,北京消费市场蔬菜、猪肉、粮油等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