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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 合法权益情形不容忽视

2022-03-14 14:42:49    来源:长江商报

消费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和重要动力,服务消费者、满足消费者需求是互联网企业发展的落脚点,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2021年网络消费继续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势能。

日前出炉的《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仍然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部分商品和服务存在质量缺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虚假宣传等8种情形。

《报告》建议,继续制定、完善相关监管规章,在继续强化对传统电商监管的同时,探索新业态网络消费的监管方式和措施,就网络消费纠纷频发且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的领域,尝试整合建立协同监管特别机制,做到精准、有效监管。

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1年,我国网络消费和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发生重要变化,由此前侧重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较为宽松灵活的发展环境,转变为强调规范健康发展,要求发展和监管并重。

《报告》指出,2021年,我国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出台或施行了《民法典》《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多部与网络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加速完善网络消费者的法律保护规范体系。

在司法保护方面,司法机关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网络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行政保护方面,2021年4月,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近年来发展迅猛的网络直播营销作出规范。

在社会保护方面,2021年,以消费者协会为代表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始终高度关注网络消费者保护,做出了积极努力。

随着网络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和维权行动的开展,倒逼着网络交易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诚信经营,不断推动我国网络消费生态更为健康有序地发展。

但《报告》同时指出,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仍然不容忽视。

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质量缺陷不仅在传统电商平台继续存在,而且在新型电商业态,如直播营销、社交软件营销中更为突出。同时,随着网络科技飞速发展,网络平台竞争愈发激烈,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更为严重。伴随着网络消费新业态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直播营销的发展,不法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的表现也更加多样化。广泛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这一损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在2021年仍然没有改观。长期以来,经营者利用预付式消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也屡屡发生,难以根治。物流环节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距离上一次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已过去近9年,随着我国网络交易发展迅猛,网络消费形态日益丰富,新型网络消费纠纷不断出现,新修订的内容已经无法满足保护网络消费者的现实需要。

《报告》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提出五点建议,例如,建议尽快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并再次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尤其要对直播营销、社区团购等新业态的网络消费作出规制。

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亿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促进消费工作,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有力有序推出一系列促进消费政策举措,不断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报告》中也提到,2021年,以消费者协会为代表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始终高度关注网络消费者保护,做出了积极努力。

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称,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万件,同比增长6.4%,解决83.6万件,投诉解决率8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亿元。

2021年,中消协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主线,在政策理论研究、参与立法立规、消费教育引导、消费社会监督、消费投诉处理等方面取得新成绩。除发布的《报告》外,在政策理论研究方面,中消协还紧扣消费领域社会关注热点,先后完成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1)》《社交电商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反垄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等若干课题研究,就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规范盲盒市场等多次召开研讨会,并持续推动相关成果的转化应用,有效提高消费维权效能。

在调解化解网络消费纠纷方面,消费者协会积极落实投诉便利化、规范化措施,提升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完善网络消费者投诉和解机制。消费者协会推动的多元解纷机制,在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消费者协会还依法支持消费者诉讼。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消费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5%,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5.4%,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3个百分点,消费重新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同时,消费领域呈现出不少新热点、新亮点,特别是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带动冰雪消费持续升温,今年以来滑雪服和滑雪装备线上销售同比分别增长110.7%、61.6%。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做好2022年消费促进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坚定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在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的基础上,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多措并举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同时,更好顺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发展线上消费,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数字文化、智能体育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标签: 合法权益 网络消费 经济增长 线上线下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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